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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用户认定办理指南

发稿时间:2023-12-2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资【2019】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采暖用户享受冬季采暖用气政策,现将办理的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方式

1.用户登录公司网站https://www.lzrq.com或微信公众号“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点击“微网厅”选定“采暖认定”业务,并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采暖设备、身份证及相关资料相片。

2、公司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的审核(因用户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滞除外)。


(二)通气核定办理

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资【2019】4号)发布后开通的用户,在通气环节已经采集到采暖设备信息的,自动认定为采暖用户。


二、采暖用户认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供气的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独立采暖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三)所需材料

1、燃气开户人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四)认定期限

采暖用户认定期限自认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超过2年有效期的用户需在到期前通过微网厅申请续签,续签申请流程与初次认定相同。





三、天然气单价





四、优惠办法及说明

1.在原居民第二阶梯气量481-660 m³的基础上增加1200 m³的优惠,即:二阶梯区间由481-660 m³变为481-1860 m³,仅限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内享受此优惠。


2.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的相关指导意见精神,第一阶梯气量用于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气需求,第二阶梯气量用于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由于采暖用气属于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纳入第二阶梯气量,执行二阶气价,即:2.58元/ m³。


3.若用户在当年12月前用气量未超过一阶梯气量,则应先继续使用一阶梯气量,在一阶梯气量用完后,再进入二阶梯;若在认定前已在第三阶梯,12月1日前使用的气量按第三阶梯计费,12月1日后使用的如年度累计气量未超1860m³按二阶气价计算,若超出1860 m³,则直接进入三阶梯3.23元/ m³计价。


4.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底申请成功的将在申请成功后第一次计费出账时开始享受优惠气价,当年3月开始申请的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