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停用燃气后怎样办理恢复用气? 发稿时间:2024-01-03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停用燃气后恢复使用燃气需要办理恢复用气申请。1、民用恢复所需资料:a.燃气户主身份证原件;b.报停时发票原件(如系统有停用标志的可不用提供发票); c.结清欠费;d.提供缴费卡号.办理地点:所有营业网点。2、非民用恢复所需资料(须加盖宣章):a.经办人身份证原件;b.单位委托经办书原件;c.报停时的发票原件 (如系统有停用标志的可不用提供发票);d.结清欠费;e.提供缴费卡号;办理地点:所有营业网点。